| 产品分类 | CENTER | | | | | 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规定 | 1. 电动单梁起重机使用和操作者必须了解吊车的性能及其控制方法,对吊车性能及其控制操作方法不熟悉的 人严禁使用和操作吊车。 2. 视力不好,有思维障碍或有精神病症以及酒后者严禁使用和操作吊车。 3. 使用吊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吊钩、钢绳滑轮等各部件是否完好,卷扬钢绳是否正常,不允许有打绞、压绳现象,线控电缆及其开关不得有破损和严重油污。 4. 电动单梁起重机使用时,应先在无吊物状态下点动各个功能开关,检查开关是否灵活,吊车各方面的运行是否正常,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。 5. 吊运物件时,要用合格的吊具拴挂牢靠。 6. 起吊重物时,应将重物吊离支撑面100-150mm时,停顿数五秒钟,确认无异常后,电动单梁起重机方可继续操作,严禁一次起升到目标高度。 7. 吊运物件行走时,在保证能够通过地面障碍物的原则下,重物离地面的距离不宜过高,一般最好不要超过人体的胸部。 8. 严禁吊运重物从人头上通过。要尽量避让重要设备。 9. 多人配合同时拴挂和吊运物件时,必须有专人指挥,统一协调操作。 10. 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车操作人随时都必须与吊物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,严禁在吊物和吊车梁垂直下面操作. | | | | |